俄罗斯国家水资源管理局的职能主要包括:(1)可持续发展,这就意味着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之间的平衡;(2)合理利用水资源与保护水域资源相结合;(3)在水资源?;ず退梅矫婀芾碇澳艿姆掷搿?/div>
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在国家水管理系统中履行以下职能:(1)水利用规划的实施;(2)水体和资源的国家监测;(3)维护水地籍、国家地下和地表水注册;(4)监测水体和资源的使用与保护;(5)在水资源和对象的?;び胧褂昧煊虻幕疃砜芍?;(6)实施流域协定的准备、缔结和执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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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资源管理机构的演变
18世纪采取的集中水管理的第一个步骤与精简人工水道管理的需要有关。1773年,俄罗斯设置了水通信总监职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主要水路。水通信的第一任总监是诺夫哥罗德州雅科夫埃菲莫·维奇西弗斯州长。在他的倡议和领导下,水通信部于1798年在俄罗斯成立,该部与参议院享有相同的权力,并于1810年更名为铁路总部。直到1899年,俄罗斯帝国的水管理问题才成为运输部门的单独责任。1899年,在道路和通信部下设立了水道司,其优先任务是研究河流、湖泊和流域以及改善航行的潜力。与水道司并行的工作是1894年在俄罗斯农业和国有财产部创建土地改良部。该部门负责灌溉和供水、沼泽和泥炭开采的排水、水工和抗侵蚀工程、河流调节、建设取水井和其他类型的土地开垦,费用为国家资金以及当地水管理组织。
“十月革命”后的头几年水资源管理的重点放在围垦和改善人民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供水。1960年,俄罗斯联邦政府部长理事会使用和?;さ乇砗偷叵滤试吹墓椅被岢闪?。之后在苏联时期几次改变,于1965年转变为土地复垦和水资源部,又于1990年取消,在1990年11月创建俄罗斯联邦政府部长理事会水管理委员会。
1991年11月,作为俄联邦政府行政当局大规模改造的一部分,俄联邦政府生态和自然资源部、俄联邦政府林业部、俄联邦政府地质和土地利用国家委员会以及俄联邦政府部长理事会下属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设立了俄联邦政府生态和自然资源部(后称俄罗斯联邦生态和自然资源部)。水管理问题分配给俄联邦政府生态和自然资源部水资源委员会。1993年,水资源委员会撤销,成立了俄罗斯联邦水管理委员会。1996年,当联邦行政当局的结构再次形成时,水管理委员会被撤消,其职能被转移到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最后于2004年成立了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的联邦机构和服务部门,其中包括由俄罗斯水资源管理部履行职能的联邦水资源管理署。
俄罗斯自然资源部通过地方分局系统管理俄罗斯的水资源使用,负责水基金土地的部门管理,其中有一些高度专业化的领域,如国家生态委员会、兽医监督局、卫生-流行病学局和环境?;ぞ?。同时,特定的专业管理领域被分配给国家机构,如兽医检查局、卫生和流行病学局、环境?;ぞ值取F渲?,国家生态委员会的职能包括:第一,参与与其他国家管理机构联合提供的水体?;ご胧?;第二,从生物角度保护物种多样性;第三,对水利用的环境法规的遵守,等等。
2.联邦一级:联邦水资源管理署(Rosvodresursy)在联邦一级,水资源管理问题由俄罗斯自然资源与生态部和联邦水资源管理署(Rosvodresursy)决定。作为行政改革的一部分,2004年俄联邦水资源署成立。该部门是一个提供国家服务和管理水资源领域联邦财产的联邦行政机构,由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和生态部管辖,首长由俄罗斯政府根据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和生态部长的提议任命和免职,直接或通过其领土机构和附属组织开展活动。
联邦水资源局有以下权力:(1)水?;すぷ鳎ㄖ贫ê褪凳┧遄酆侠煤捅;ぜ苹?,?;に?、海洋或其单独的部分,防止其污染、堵塞和耗尽,实施消除这些现象出现的措施);(2)采取措施防止水的负面影响和消除其对水体的负面作用;(3)管理属于俄联邦政府所有权的联邦财产和水体;(4)综合水资源管理(水体状态监测、水文和水管理分区、水库运行模式安装、地表水流的领土重新分配组织、地下水体水资源补充);(5)维护国家会计和水资源研究(国家水资源注册、俄罗斯水工结构注册),开发自动化分析系统以处理俄罗斯联邦水资源信息;(6)履行国家客户的职能,下订单和缔结政府合同及其他民事合同;(7)对下属国有单一制企业和组织活动的控制;(8)与外国国家当局和国际组织的互动;(9)实施支持中小型企业的措施;(10)与国民的交流互动;(11)组织会议、研讨、展览和其他活动;(12)与该机构的运作(行政、财务和人事问题)直接相关的权力,以及与文件和档案数据有关的工作。
3.俄联邦地方供水管理系统:以圣彼得堡为例地方供水系统以圣彼得堡为例。圣彼得堡的国家统一企业“水管道”(Vodokanal)为圣彼得堡530万居民以及该市成千上万的企业和组织提供供水和卫生服务。国营单一企业圣彼得堡的“Vodokanal”财产的所有者是由授权的国家机构代表的圣彼得堡市。圣彼得堡的“Vodokanal”还管理着该市的喷泉和公共厕所。自2012年以来,“Vodokanal”有了新的活动方向,即固定雪融点的建造和运营。
圣彼得堡的供水系统包括7414公里的供水网络、187个增压泵站、9个供水站(最大的南供水站、北供水站、主供水站)、2家生产次氯酸钠的工厂。
圣彼得堡的污水处理系统包括9093.2公里下水道网络,271.4公里隧道收集器,213个污水泵站,18个污水处理厂(其中14个用于处理生活废水,4个用于处理地表径流,最大的设施是中央曝气站、北部曝气站、西南污水处理厂),3座污泥焚烧厂,11个固定的融雪点,7个配有固定式工程技术的积雪接收点。
圣彼得堡的“Vodokanal”实施“停止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圣彼得堡水域”的计划,从2001年开始投入资金,到2019年已取得显著的成效,仅2016至2018年,就排除了44个直接排放问题,2019年12月上旬,达到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家庭废水99%的处理水平。圣彼得堡于2010年制定“城市自来水厂现代化”计划;同年,制定“建立供水综合管理系统”计划,并正在逐步创建俄罗斯第一个创新供水管理系统,能够自动调整供水参数并实时接收水消耗量的数据。
四、俄联邦水体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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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4日生效的《俄联邦水税法》第20条专门规定了水体使用费。水体使用费的收取基于以下原则:(1)促进对水资源的经济利用以及对水体的?;?;(2)根据流域区分水体使用的支付率;(3)日历年期间水体使用费用的统一性。
俄罗斯水税的纳税人是所有水资源的使用者,包括那些使用水管理设施而不用水的人。缴税范围包括使用企事业单位或水利系统(河流、湖泊)提供的水,使用地下水,使用水厂抽水和蓄水,使用水力资源发电,使用水资源漂浮木材,使用水资源进行娱乐和休闲,使用水资源进行采矿、建设、开发,使用水资源装备等。
在工业方面,工业企业在节水系统中承担水税,纳税人是指从节水系统中提取水税的工业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法,属于列入工业部门的企业。征税的工业企业范围包括生产用水、社会文化设施用水、生活用水、农业服务用水和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税收的计算基础是取水限额和所需水的价格?!抖砺匏顾胺ā坊构娑ǎ煽笥玫牡叵驴笕⑷攘こ逃玫乃吞崛∮杏贸煞值牡叵鹿ひ涤盟乃笆詹恍柘蛟に阒Ц?。
联邦政府财产、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财产、市政当局的财产、计算和收取这种费用的程序分别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国家当局和地方自治机构确定。水资源使用付款按照水法典的规定,从事水资源使用的个人和企业必须定期向预算付款。这是补偿经济活动对生态系统造成损害所必需的,组织用于修复和?;に宓募上低骋惨辗选I踩姨致凼杖〈死嗫钕畹姆梢谰?,并帮助确定其数额。
对每个纳税人,都设定了取水和废水排放的限制,超过这些限制可能会被罚款。另外,参与环境控制的政府机构可以撤销使用水体的许可。最高刑罚威胁那些没有获得适当许可的计算用水限额的个人和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水体的使用费将增加5倍。俄罗斯专门成立了“生态安全公司”,公司的专家将帮助个体或企业获得合法使用水体所需的许可,并计算限值和需要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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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使用水体的付款有两种方式:(1)通过水税支付(《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5章第2条)。俄罗斯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所有的水资源使用者,包括不取水而使用水利设施者。(2)根据用水协议或关于提供水体使用的决定支付(《俄联邦水法典》第12章)。联邦财产、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财产、市政财产,计算和收取此类费用的程序使用费率分别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国家当局和地方自治机构确定。俄罗斯联邦政府于2006年12月30日颁布的第876号法令批准了联邦政府拥有的水体使用费率,该费率自2007年1月1日起生效。俄罗斯联邦政府2006年12月14日第764号法令批准了联邦政府拥有的水体使用费的计算和收费规则,该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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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私人、企业家、行业和组织都应在预算活动中计划水体使用费用,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应使用特殊的技术手段、设备和设施来使用水体。术语“使用”应理解为是指对水体的这种影响:(1)从水体中取水—不论取水目的和水的进一步使用方式如何,此过程均需缴纳环境税,例外的是用于农田灌溉的取水;(2)水力发电厂的工作—水力发电行业涉及大量水资源的利用,以牺牲河流、湖泊、水库为代价来满足这些需求的同时,还需要定期付款;(3)木材漂流—如果在不使用特殊容器的情况下进行漂流,则还会收取使用水域进行漂流的费用;(4)采矿—通常在水体区域颁发采矿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额外支付该区域的使用费用;(5)建设—在水库附近的领土上建造基本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也要缴纳环境税,此项目还包括游泳设备、专用设备和技术设施的放置,例外的是在水域中放置水力发电、土地开垦、渔业、水管和污水等独立结构的水体,立法规定了此例外,以免对企业双重征税;(6)废水排放—由于工业或其他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废水返回池塘须缴纳环境税。俄罗斯自然资源部的地域分支机构对每个企业的排放限值分别设置,它们取决于废水的污染程度、水库中有害物质的背景含量、形成过程中经济活动的类型。
为消除洪水,自然灾害和工业事故而进行取水的个人和组织完全免于支付环境税。同样,将水用于鱼类养殖和水生生物资源繁殖的人也没有义务支付水费。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对水体状况进行研究、分析和监控的政府机构的雇员可以免交水体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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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律通过住房法规范了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规定。提供此类服务的规定已获得俄罗斯政府的批准。供水、冷水和热水的价格,包括系数增加幅度的制定,由供水服务组织根据与消费者达成的协议决定。支付的总额是根据设定的水费率确定的,水费率由俄罗斯国家机构和地方当局根据在特定地区运行的限值指标设定。在各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国家统一的“水管道”(Vodokanal)机构,由该机构确定供水成本。
水费用的结算程序规定在支付冷热水费用时,居民不仅要支付水费,还要支付水税,价格包括:(1)电力消耗,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处理化学品和其他组件的费用;(2)水质实验室分析的费用;(3)自来水公司雇员的工作报酬,包括现金所得税基金和转入社会基金费用;(4)用于组织网络和通信,进行资本和日常维护以及维修的钱,用于水税的钱;(5)文书工作、生态、废物处理等方面的现金支出。
五、俄罗斯水权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ㄒ唬┲厥恿⒎?,明晰水体权属俄罗斯水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整和健全经历了较长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国家水籍簿登记处系统地收集关于水对象的文件信息,包括这些水对象不同的所有权形式、相关的使用信息,以及它们所在的河流流域和流域区的资料。用水合同的登记、提供用水对象的决定、用水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的转移以及用水合同的终止都是在国家水登记处进行的。维护水籍簿登记册的目标是为综合利用水体、有目的地利用水体和?;に逄峁┬畔⒅С郑婊椭贫ù胧?,防止水的负面影响并消除其后果。立法者不仅将国家水资源登记册的文件数据归入国家开放性信息资源(限制访问的信息除外),而且还规定了获取信息的程序。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对水体所有制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比较笼统还不完善,这就造成了在水权界定方面不够明确,不利于水资源的利用和水环境的改善。我们应该建立国家水籍簿登记体系,有效收集我国的水资源信息,为各级政府制定管理政策规定提供准确系统的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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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对完整的水资源?;ず屠梅煞ü娴南低持С窒?,俄罗斯以联邦一级联邦水资源管理署为中心,分级分权管理,水资源的利用由联邦、州、区及其他地区分别进行管理和经营,在水资源管理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在资源配置、水环境?;?、流域一体化管理方面基本上形成了以预防控制水污染、开发利用水资源,以及?;せ指此肪澄诵哪谌莸墓芾硖逑?。
我们应该充分借鉴俄罗斯在这方面的经验,根据水体的不同形态特征,从源头上治理,针对不同级别与区域的问题,利用当地资源和国家力量,综合全面地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利用不均衡的问题。
?。ㄈ┘嗖庵С?,强化信息系统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环境监测体系,颁布了一系列技术规定,但在监测信息的管理和维护上还存在不足。
俄罗斯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对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实践与总结,但也同样面临着严重的水污染、水资源分布不均等一系列问题,其较为完善的水管理制度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但是在管理治理上出现的问题,我们也可以作为前车之鉴。
来源:开发研究,2023,12(6) 作者:王骏涛 谢.尼.博格金